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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先锋报2013年10月23日报道,狗吠声,环绕立体声,深夜开晚会的发出噪音可能是在公寓生活中碰到的主要的烦人噪音,但是有没有碰到过附近邻居在阳台上接连不断地咳嗽还吐痰呢?
一位Flat Chat的读者抱怨,在大楼中隔壁的一位邻居,大清早就在阳台上接连不断地咳嗽,还吐痰吐到下面的花园里,深夜也是如此。
Smarch05说道,“我早上5点被惊醒,他一大早就在阳台上抽烟,接着就是咳嗽、乱吐痰。”
他补充道,尽管其他邻居都抱怨连连,他还是不断吐痰,“晚上11点到午夜他都反复如此的行径。”
合理的解决方法是,找出吐痰者的地址,给他一个礼貌委婉的提醒,告诉他不要再这样了,他的行为会扰乱邻居,违反了大楼的物业规定。
但是鉴于他对邻居们的连连抱怨置之不理,这就更加难以处理了。如果这令人生恶的痰吐在了Smarch的大楼内,他的物业委员会(Executive Committee)可以采取措施,或者Smarch可以自己采取措施。但是他的物业委员会没有对邻居的管辖权。
如果Smarch在1间独立的住宅中居住,吐痰者在另一间住宅,那只有该吐痰者大楼内的邻居才在这栋大楼的物业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内。
和这种情形类似,但是不尽相同。Smarch知道其他居民感到不满,其中一些居民可能和那位吐痰者住在一栋大楼。
如果隔壁有人投诉,物业委员会可以警告这位令人厌恶的先生停止其滋扰行为,否则将面临罚款。
为了处理这件事, Smarch先生的的委员会和物业管理者,应该向那栋大楼的管理者写信,告诉他们,他们自己并没有权利来约束隔壁大楼所管辖下的居民的行为,但是依据法律章程规定,要保护其他物业祥和的环境和公共财产,隔壁大楼的那位居民行为需要表现得体。
这对Smarch先生的案例有所帮助如果他可以得到在他大楼内邻居的支持,甚至隔壁邻居的支持,至少保证了这不是他一个人碰到的情况,更不属于种族纠纷(看来此事还涉及“文化”元素。)
不论是否物业委员会能否帮助到他,他都可以将此事告知他当地的委员会。Smarch住在悉尼西南区,他可以在地区的法院找到一条噪声控制的法令(见下文,在维多利亚州的情况)。这种噪音明显是具有侵犯性的,并且超过了规定的可接受时限。
环境保护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uthority)在网上有一份优质宣传,名为“处理邻居噪音的措施”。有解释冒犯性和侵扰性噪声之间的差异的文件,提供了这些文件的链接。还有一份宣传,名为“控制噪声法令”,详细阐释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全过程。
这个案例和维州的情况略有不同,维州的三个阶段的物业投诉已经完善建立起来,有着一套内部的纠纷解决方案,这一过程可以低调文明地解决。
但是,如果最初是来自于非该栋楼的居民投诉,这种纠纷就有些棘手,您能得到吐痰者同一栋楼的居民的帮助越多越好。
给邻居写信可能也是具有冒犯性的、就会展开恶性循环。但是如果在隔壁大楼内的居民不能帮到你,新南威尔士州的受害者可以向地方议会投诉。这种噪音明显是具有冒犯性和侵扰性的,并且超过了规定的可接受时限,那么市政厅就会调查这件事。
维多利亚州环境保护局的宣传“受到噪音滋扰”描述了广泛的噪音问题,并介绍了可以采取的解决方式。
但是,归根结底,不管你生活在哪个国家,如果物业委员会可以跟对方谈谈,内部解决这个问题是最好的。毕竟,生活在同一社区里相互照应才是最好的。
澳洲家园网点评:
碰到这样的邻居真是让人气愤。不过以小编和朋友们在公寓生活的经验,通常这样的人也不会理会你的好言相劝,能做的就是尽量收集证据,证明这些行为对你造成严重的困扰,如失眠,神经衰弱什么的,然后直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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