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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介绍一些有关委任状的知识。
委任状介绍
由个人拥有的房地产可能会受到所有者(债务人)向另一人(债权人)负债的影响。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General Civil Procedure) Rules 2005(一般公务员程序规定,2005)提供委任状来让债权人合法对抗债务人。委任状可以申请由最高法院长官强制出售该房地产:由法院发出强制没收与出售的委任状,长官有效地没收房产及出售。该判决可以满足所得的出售金额和任何盈余都将支付给所有者(债务人)。
判决
委任状的申请人不仅仅是债权人,也必须是法律承认对抗房屋所有者的人。该判决必须在最高法院或国家法院发出。如果该判决的地点为地方法院,它也必须在最高法院注册。因为地方法院没有发出委任状的权力,并且个人财产的委任状会被无条件驳回直到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判决之前。s112 Magistrates' Court Act 1989(地方法院条例s112,1989)
宣誓书
申请人申请委任状的同时必须向宣誓书发誓,确认遵循判决以及包括支出和利息在内的到期金额的判决。长官在办理委任状的同时必须提供申请人宣誓书的副件。Supreme Court Order 68(最高法院68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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