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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购买房产时,买家需要十分留意属于自己的权益是否得到最有效的保护。同一套房产可能有多个受益人;而在维州土地业权办公室注册之前,买家并不是财产的合法所有人。这种情况下将产生风险:买家之外的人士可能抢先注册该房产的物业权益;房产的前任合伙人可能以出售房产的形式躲避法令的执行等。
为了房产权益不受损害,以下有四种可行的方式:
一、警告通知 (Caveats)
警告通知是在土地业权办公室注册的法律声明。这份声明将证明你的物业权益,并且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益,在警告通知被取消之前他人无法出售相应的房产。
二、禁令 (Injunctions)
强制令是由法院发出的强制性命令,可以用来防止资产被出售。例如,当房产的“前任”合作者将要或已经出售、转让或赠送该房产,而该房产是您共同资产的其中一部分,你则应该立即采取此行动。
若资产已经出售,则会得到冻结销售资金的禁令;其他情况下,银行账户和其他现金资源也可能被冻结。
三、第三方法令(Court orders about third parties)
法院可以发布管制第三方的命令。第三方包括组织,但不包括婚姻双方。例如,法院可以发布命令:
•停止银行出售房子
•将债务从一方转移到另外一方
•转移养老金待遇。
从法律上讲,即使你和上任合作者皆同意此法令,第三方必须参与执行并提供所有案件相关的文件。这种情况下,第三方可以选择同意或不同意执行和参与此次案件。
四、破产(Bankruptcy)
无论当事人在案件开始受理时是否破产或案件受理后才开始破产,家庭法院皆可同时听审破产程序。
如果你已破产或无力偿债,你必须如实告知法院以及案件参与者。当法庭信纳破产债权人(被拖欠货款的人或公司)将受到房产法令影响时,若法院作出有关房产或维修的决定,破产受托人可以参与其中。债权人和非破产合作者的竞合权利将由法庭决定。此项程序比较复杂,向法院提交申请也有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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