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大家转载,考虑到著作权,大家只需注明翻译/评论来自于澳洲家园网和原文地址即可。
澳洲的法律一直承认土地的所有者有对他们的土地分割成小块并转让给他人的权利。事实上,土地所有者要把分割后的地块转让给他人并不困难,但是要将地契转让出去却是一个难题,因为你不可能将原来的地契撕碎了分给别人。按照澳洲法律的解决方法是,土地分割者可以一直持有原有的地契,直到分割后的土地地契发放到分割后的土地所有者手上。而拥有原始地契的人有责任去申请这些文件。
托伦土地制度(Torrens system)规定凡是被批准分割的土地,是可以将其原始地
契划分为多个分割后地块的地契。
但不管怎样,在地平线上的水平分割是满足不了现代社会的需求的。现代社会的居住形式要求土地分割不仅仅是在地平线上的水平分割,还要求了在地表以上多层建筑的纵向分割。最初这样分割是一种权宜之计,主要是用于公司共享方案,然后是建筑的发展,最后才得到法律的认可。
从1989年开始,之前的所有分割土地的方法都整理进一个法案,即Subdivision Act 1988,现在所有的土地分割都是基于此法案进行的。
高度和深度的限制
传统来说,土地所有者拥有土地面积深至地心,且无限高度的空间。而在澳大利亚此约定改变为,土地所有者拥有的土地深度仅为50尺,50尺以下的土地所有权归皇家所有,不过土地所有者仍拥有无限高度的空间。因此土地所有者理论上可以分割土地以上的无限空间,建造多层楼房并将楼层进行出售。在过去50年中,这一步骤已逐渐发展完善。
早期的土地分割
在澳大利亚,绝大多数早期的土地分割是由皇家将土地转让给公民的。皇家的土地分配计划会将被分配的土地颁发地契后,再转让给公民。个人的土地分割是由开发者承担的,每一块计划中分割后的土地在卖出时也会颁发地契。这些早期的土地分割都不涉及到土地垂直空间的层级分割,仅仅是在土地水平面上的水平分割。
出售土地的限制
最基本的规定是,如果要出售分割后的小块土地,但在签订合同的当天此块土地还没有独立的地契,那这就是非法的转让。想要分割后的小块土地合法转让的唯一方法,便是按照Subdivision Act 1988的规定取得独立的地契。Subdivision Act 1988不但允许传统的在水平面的水平分割,也允许垂直空间的层级分割。
因此,除非是分割后的土地已经有它独立的地契,或是一个公寓在已注册土地分割计划上,否则是不能被单独买卖的。如果一个新的土地分割计划还没有被地契管理局所注册,那么这个计划中的公寓是不会有它独立的地契的。要想确保一个新的土地计划被成功分割,那么在地契管理局注册前必须严格按照已确定的程序进行。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