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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尼先锋报7月22日报道,吸烟者在自己家里吞云吐雾的时候,如果因影响到了其他居民而遭到抗议却仍然屡教不改的话,那这位倒霉的吸烟者将面临高达5500澳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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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法律建议为Flat Chat 网站的浏览者JoMo先生带来了佳音,他在屡屡抱怨隔壁公寓的租客烟味太大后,却遭遇到那些瘾君子置若罔闻的态度,这令JoMo先生怒不可遏。
在市中心高层公寓楼的自主业主JoMo先生愤怒地说道“这么大的烟味夜以继日地弥漫到我的公寓内来。我将每道裂痕和有缝隙的地方全都密封了起来,但这座公寓大楼有中央通风系统。”
“我已经联络该物业的法人团体和地产代理,但都无济于事。邻居是海外留学生,70%的公寓大厦都用于出租。”
“他人吸烟产生的烟雾进入JoMo的公寓内触犯了几项附例 - 有一项条例是关于烟味不能逾越公共财产的范围,其他几项条例是关于吸烟不得对他人造成滋扰。”
根据消费者、商家及租房仲裁处 (Consumer Trader and Tenancy Tribunal)的条例,对这些违规行为的处理是,吸烟者要么踩灭烟头,要么就离开。
“你也许还记得几年前在Highgate的著名案例,业主立案法团接到了来自公寓物业管理审判员的关于反对业主在他们的地盘上吸烟的案子”公寓物业管理会的律师Beverley Hoskinson-Green先生说道:“这是一个类似的问题:中央通风系统受到了吸烟产生烟雾的污染。”
公寓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第117条法令规定中提到:“物业所有者...物业承租人或物业业主必须遵守:(1)任何对物业的使用、占有,或者允许该物业被使用、占有,都不得对其他业主构成滋扰或者损害的行为(不论是否是物业业主)”
对滋扰的法律定义是有害的(而非仅仅是让人厌烦的)的行为,据估计,澳大利亚每年有500人死于被动吸烟,吸烟行为将会依法受到限制。
因此,JoMo 先生对此可以做些什么呢?他可以向消费者、商家及租房仲裁处申请一项案子。
如果仲裁处找到了对他有利的方面,吸烟者将被责令禁止吸烟,或者离开他们所在的公寓,抑或被罚款高达5500澳元。
事实证明,申请这样的案子成功几率出奇地高。2006年,消费者、商家及租房仲裁处对Highgate案例的裁决是,下令禁止一对夫妇在他们的单元房吸烟,以禁止弥漫的烟雾从他们的单元房飘散到其他的单元房,这样的裁决是基于“禁止吸烟,杜绝问题”的原则。
消费者、商家及租房仲裁处的裁决开创了不严格的法律条例先例,但是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法修订的法案又进一步完善了,使得业主立案法团能够更有效地控制吸烟而引起的滋扰,因此显而易见,这样的法律氛围是明显倾向于抵制公寓物业内吸烟者的。
点击Highgate裁决的链接,您将会找到更多类似的论坛讨论,网站内有如何跟进消费者、商家及租房仲裁处的案子和有关一位妇女因被迫吸二手烟而起诉她的邻居和她的法人团的电视新闻,一切尽在Flat Chat网站论坛。
澳洲家园网点评:
这项新规小编也非常赞成,特别是公寓的走廊位置,有时因为不通风,吞云吐雾的异味一整天都散不掉,非常令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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