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的热浪一拨一拨袭来,大家也开始穿的越来越清凉了。不少新移民,甚至是本地居民也不会太注意,其实你所住的大厦里,也许在物业管理条例中就有一条,居民在公共的物业中需要“适当着装”[ The standard by-law requiring residents to be ‘appropriately dressed’ on common property]。

早在很多年前,Herald先驱报就报道了一个很具争议的官司。一个女房客因为在她的租住的公寓屋顶上赤裸上身的享受日光浴而遭到处罚。在随后的法庭上,陪审团有询问大厦物业管理员是否会允许男性在享受日光浴时赤裸上身。
最后,仲裁庭裁定,拒绝一个女人享受赤裸日光浴是具有歧视性的。因为地方法律Strata by-laws不能取代州或国家的法律,所有此房客不因受到处罚。大家也可以留意一下自己的物业管理条例,是不是有相应的内容哦!
澳洲家园网点评:
随着大家着装的日益个性化,估计现在更难界定什么是“适当着装”了。从明星走红毯,到你身边电车上的普通乘客,各种衣服只有想不到,没有看不到。大家自己看着办吧!不过要是受到投诉也别慌,这个Strata的要求也得是合理合法才行。